【法律一分鐘】性騷擾與性平三法
【大家看電影】翻供
「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
【鬥陣來關心】加盟與營業自由
作者:蔡孟昕律師
多數業主選擇透過供他人加盟的方式,達成開發品牌知名度、開拓客源與增加收益等目的,進而擴展事業版圖。加盟業主固得基於營業自由與契約自由,與擬加盟之相對人(下稱「相對人」)約定加盟條件(如加盟金金額、最低建議訂貨量、競業禁止等),然而於約定時,應注意相關法規賦予營業自由之限制,包括營業秘密法、商標法、民法以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下稱「處理原則」)等。
其中,公平交易委員會所發布之處理原則,即係為維護連鎖加盟交易秩序,確保加盟事業自由與公平競爭,並有效處理加盟業主經營加盟業務行為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案件。加盟業主於實現其營業自由時,亦應注意處理原則之相關限制,例如加盟業主於招募加盟過程中,應提供加盟重要資訊予相對人審閱,包括(但不限於)開始營運前與加盟營運期間之相關費用、授權加盟店使用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名稱、使用範圍與各項限制條件,以及經營協助及訓練指導之內容與方式等。另外,加盟業主於簽訂加盟契約前,應給予相對人至少五日或個案認定為合理的契約審閱期間,以避免顯失公平之情事發生。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惇安智財快訊 第154期
【法律一分鐘】QR Code商品標示
【閱讀分享】「威瑪文化」Weimar Culture
作者:葉秋英
作者:Peter Gay
譯者:劉森堯
德國在一次大戰後,西元1918至1933年所採用的共和憲政體制,後來被廣泛稱為威瑪共和(Weimarer Republik),而和威瑪共和平行而常常被提起的,就是威瑪文化。
歷史上,德、俄都是文學、哲學、藝術及人文的先進國家。許多人崇尚其歷史成就。威瑪共和時代的文學、畫家、戲劇及哲學人士因爲時代和流亡之故,在歐美各國結交並影響當地社團(例如許多詩社)及活動,相較於傳統的德國,威瑪文化擁有強烈的世界主義的性格,對現代文化產生重大影響。近日電視上播映有關愛因斯坦的電影故事,也著墨當代對猶太科學家的歡迎,雖然結果是不歡而散。
威瑪文化這本書,是近十幾年來,比較少見對威瑪文化有整體介紹的書籍。中譯本更是少見。要感激立緒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及譯者,能在軟硬書籍中,有所折衷,讓通俗的我們可以稍稍跨越門檻。
雖然我們東方傳統的學習,較少統稱威瑪文化,但我們不時還是知道或閱聽本書序中所提到的各種作品,例如湯瑪斯.曼(Thomas Mann)的「魔山」、「三便士歌劇」(或改編劇或電影)、「卡里加利醫生的小屋」電影及瑪琳.黛德麗(Marlene Dietrich)的「麗莉.瑪琳(Lili Marlene)」歌聲等等。而類似維吉尼亞.伍爾夫(Virginia Woolf )、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等被認為或主張是來自該時代影響,而為我們所熟知的作家,更是多不勝數,遍布歐美各國。
因此推介此書,以表達對一個文化盛世的響往。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分享有關NGOs的相關議題
【鬥陣來關心】陪審、參審與國民法官
作者:李昱霆律師
為避免法官獨斷,有許多國家發展出「陪審」及「參審」等審判制度,使法院在形成判決的過程中,能夠揉合不同的生活經驗、法律感情及價值觀,做出最適切的裁判,進而提升國民對司法的信賴。
刑事案件若採陪審制,則犯罪事實將由國民組成的陪審團認定,而法官僅負責量刑。以持刀刺傷被害人腹部,而被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為例,陪審團將負責判斷「持刀刺腹部」是否屬於殺人行為,倘若陪審團認定構成殺人(各國立法通常要求需一致決),再由法官量刑(決定刑期或是否處死刑等)。在英美等國,陪審制亦適用於民事案件,陪審團將決定被告是否須賠償。
與前述陪審制不同者,我國2020年7月22日通過,並預計於2023年施行之「國民法官法」性質屬參審制。人民於參審制中擔任國民法官,除參與犯罪事實之認定外,亦參與量刑。根據國民法官法之規定,除少年犯及毒品案件外的重罪,原則採參審制審判,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其中有罪判決需6名以上之法官同意。量刑部分,死刑以外之處罰需5名以上之法官同意,死刑則需6名以上之法官同意,並沒有採納民間團體有關死刑應一致決之提議。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